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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羅甸縣政府辦發布日期:2017-09-28瀏覽次數: 文章字號:小中大
1.受理申請機構
2004年9月起,羅甸縣政府建立了羅甸縣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制度。受理機構為羅甸縣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辦公地址為羅甸縣和平路9號(即羅甸縣人民政府辦公大樓三樓電子政務中心),辦公時間為8:30-12:00,14:30-18:00(節假日除外),聯系電話:0854-7617470。
2.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可根據《規定》要求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羅甸縣人民政府依申請公開表》。申請表可向受理機構處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在羅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直接提交。申請人可通過縣政府信息公開導航中公布的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羅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羅甸縣人民政府依申請公開表》后提交即可。
(2)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在收到《申請表》后,將進行登記。并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4.依申請公開的收費標準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文件規定,不收取依申請公開信息費。